江西宜春奉新县招聘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2019-06-03 10:24:07
  奉新县公开招聘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及赣高法(2019)10号文件规定,我院面向全县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名额:根据县政府批准,同意本院招聘9名合同制书记员。


  招聘范围:面向全县。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3、奉新县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奉新县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奉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5、满18周岁(2001年5月1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


  三、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赣高法(2019)9号文件关于《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计发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暂定每人2600元/月,绩效奖300元上下浮动。


  四、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2019年5月27日,招聘办在奉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2、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至奉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0日,并提交填写好的《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考登记表》。


  报名联系电话:县法院政工科0795-4615353。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奉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试、面试及体检


  1、考试。具体日期等通知,先后进行法律综合知识考试和计算机速测。法律综合知识考试(100分)成绩占30%,计算机速测(100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100分)占40%。招聘办根据考生法律综合知识考试和计算机速测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发生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见通知书,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40%。


  3、拟定体检人员。招聘办根据考生法律综合知识考试、计算机速测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拟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法律类毕业生优先拟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经招聘办确定参检人员后,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三)政审并公示聘用名单


  1、考生按要求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


  2、经审核,对无违法犯罪行为者进行公示。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出现空缺从其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通知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评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聘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无异议,正式转任为省高级法院确定的聘用制书记员范畴。


  2、对所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且无不良表现的,在期满前三十天内提出续聘申请,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3、监督举报电话:县法院办公室0795-4622426


  奉新县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