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衡水市安平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 2019-05-31 08:11:52
  安平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安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批复意见,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20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9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招聘1人。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安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衡水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2、衡水市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报到证派往衡水市)。
 
  职位有其他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详见《安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教师职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职位条件:符合职位要求、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7、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符合《衡水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衡征[2014]2号)之规定人员;
 
  8、现役军人、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报名。现场填报《安平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五楼党员活动室(红旗东街326号王各庄菜市场斜对过)。
 
  教育局咨询电话:0318-7860029
 
  人社局咨询电话:0318-7581066
 
  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信;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期满合格证;
 
  (5)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县级武装部证明(证明格式为:×××同志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通过审查的考生进入考试阶段。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为高效利用招聘指标,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把相应指标调整到其他职位。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笔试、面试分教师职位类(南王庄镇中心校19名招聘计划)和非教师职位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名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概念等内容),满分为100分;非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包括命题、印刷、监场、阅卷、登统等环节。笔试成绩出来后,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生名单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教师职位采取说课方式,可以使用课件,非教师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说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说课内容为相关学科教材。
 
  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定,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醒目地点每半天一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本环节不再递补。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见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比例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职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不能按规定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情况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审批聘用、待遇
 
  (一)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二)被聘用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教师职位最低服务年限内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内部流动。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及时关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准向评委报出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能够暴露个人身份的有关信息,否则取消试讲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平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