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来源:大同市资源服务中心 2019-05-29 10:51:06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区内2个工作部门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工委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事业至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胜任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女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证书须在2019年9月前取得;


  7、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报考各专业参照《专业指导目录》(附件),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实相近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经专业部门认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到网站(http://www.dtrsc.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09:00)—2019年6月2日(18:00)


  网上缴费:考生于2019年5月29日-6月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dtrsc.cn)公告通知时间,进入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日内在网站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公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人员于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由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七、聘用期限、管理及薪酬待遇


  1、所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无编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合同期满3年,根据现实表现优秀者优先续聘,两个聘期(一个聘期为3年)内不得自行离职;聘用人员可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调整。


  3、工资待遇。试用期间,本科学历的工资为2800元/月,研究生学历的工资为29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大同经开区同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场、阅卷、登统等环节,全权负责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工作。


  (三)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勿上当。


  监督电话:0352- 6116211 咨询电话:0352-33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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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