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来源: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9-05-20 11:09:45
  2019年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教育、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要求,经洮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洮北区乡镇中心校教师、卫生院医务工作者。现将报名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70名。其中,乡镇中心校教师20名,卫生院医务工作者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9年洮北区教育、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户籍(2018年12月31日前具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0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19年5月20日仍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9年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周六、周日不报名),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地点: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红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自行下载并填写的《2019年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附件2)二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中兴西大路三号)报名。


  2、外地报考人员可提供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扫描)件由他人代理报名,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19年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虚假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 考生专业属于旧专业的,可下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认真对比本人专业后选择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应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本公告发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中某岗位要求的专业系《对照表》中体现的“合并”、“拆分”、“更名”关系的,视为符合专业资格条件,允许报考。


  5.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需另外自行下载并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资格条件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生之间在报名过程中发生的资格审查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三)缴费及确认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报名阶段通过审查的考生笔试所需文具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场统一发放。考生只允许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一经发现视为考试违纪,取消其笔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及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领取时间节点、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5月29日至5月31日,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地址:白城市青年南大街14号,联系电话:0436—3247577),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区人社局会同征兵办、区民政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6月3日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信息。


  笔试地点:笔试在白城市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带有本人照片和二维码的网上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另发布公告。


  (三)面试


  面试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优先。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纳入洮北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洮北区区域内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3年内所聘人员不得办理域外调转手续。


  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洮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bei.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6—3247577


  洮北区卫生健康局 0436—3222871


  洮北区教育局 0436—5096159


  九、未尽事宜由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酌定。


  点击下载>>>


  1. 《2019年洮北区教育、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 《2019年洮北区教育、卫生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


  3.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4.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5. 2019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