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6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17 10:22:05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的日常管理;负责将受理的审批业务分类移交审批部门并跟踪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和资料预审服务;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审批流程跟踪和协调工作,为区代办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承担市、区间及跨区域间相关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一)2019年毕业生,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18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后出生,含5月30日);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2.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4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6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核环节。
 
  4.笔试排名。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应由本人亲自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2019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资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报考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在编材料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证实。
 
  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附件《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5)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2019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以及在规定时间(体检后一个月内)内无法出具体检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前,按其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低一级层次暂定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七、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要求
 
  (一)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二)工作纪律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4.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0)38920821、(020)38920381
 
  监督投诉电话:(020)38920331
 
  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1、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