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从2016年特岗教师中考核招聘36人简章

来源:南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16 14:36:27
  南川区面向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1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在南川服务的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公开考核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招聘对象
 
  在南川区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原服务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
 
  南川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23-81110585。
 
  现场报名由区教委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各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16年签订的“特岗计划”聘用协议、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填写《南川区面向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考核。
 
  四、考核
 
  考核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服务期内工作实绩考核。
 
  (一)专业技能考核
 
  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成考核组,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上课)和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
 
  考核地点:隆化第六小学
 
  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
 
  (二)工作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为对报考对象服务期内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职业素养、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由任教学校及区教委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在《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满实绩考核表》(附件2)中签署意见。实绩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专业技能考核和服务期内工作实绩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按照《重庆市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简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服务期内工作实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从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之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须在南川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报考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各个聘用环节、程序。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考试考核以后环节的、被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等取消聘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9年至2022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等情形的,5年内(即2019年至2024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方案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及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附件1.南川区面向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满实绩考核表.doc
 
  附件3.南川区面向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