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来源:长江水利网 2019-05-15 10:32:14
  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批准,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督查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作为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督查工作的支撑单位,主要承担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技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担长江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督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流域内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承担流域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及考核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考试组织、考务等工作委托长江委人才中心承办。


  三、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名。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品行良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年龄要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工学、理学、管理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实际从事设计、科研、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水利、建筑、交通等相关行业技术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业务能力要求:熟悉上述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处理问题、沟通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水利工程现场工作的要求。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工作单位工龄符合政策规定的可连续计算。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9年5月14日-5月29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发布。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 )、长江委信息网(news.cjw.net)和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 (www.cjrencai.com)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828640。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初审合格者请于2019年6月1日8:00~11:30 、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及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电话:027-82828640,027-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543 、地铁3号线、8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进行资格确认,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水利行业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及案例分析,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考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前24名参加面试(含并列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前6名参加面试(含并列人员)。


  ②面试 面试设考官7人,由用人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4.体检


  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能力等。考察时间为2019年6月中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考察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与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用人单位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职称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下旬。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469 027-82828841


  联 系 人:刘家栋、徐艺畅


  Email:cjwhhjazx@sina.com


  九、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者,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电话: 027-82820919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