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05-13 15:12:16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肖朝荣、黎梅、王景舟、汤应洪


  成 员:徐贵祥、李大权、薛永胜、张涛、杨帆、


  肖维军


  领导小组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市人才办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19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中引进人才的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四、面试环节


  (一)面试对象


  符合《2019年毕节市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需求计划表》要求的相关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测评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时。


  2.面试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三)面试测评方式及内容


  1.面试测评包括现场试教环节及提问环节,试教方式为传统试教(黑板板书),试教时间15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试教内容由毕节医专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应聘考生专业知识临时指定。提问环节为2个问题,答题时间5分钟,试题由毕节医专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当天早上指定。


  (四)考场设置


  本次面试设置四个教室,分别是:面试室、候考室、备课室、候分室


  (五)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占70分,提问成绩占30分。


  2.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专家根据其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


  3.若同一专业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面试。


  4.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七)测评成员组成


  1.面试测评专家共7人(其中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对面试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各1人,学校抽派5名与引进人才所需专业相适的专家);


  2.监督员(计时员)1人,负责面试计时并对面试全程监督;


  3.计分员1人,负责面试计分;


  4.备课室工作人员1人,负责考生备课相关事宜;


  5.候考室工作人员1人,负责考生身份审核、抽签及候考室相关事宜;


  6.场外工作人员1人,负责考生引导相关事宜。


  (八)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开始前,由场外工作人员按照面试顺序将考生引导到备课室,备课室工作人员确定考生专业并发放相关试教题目,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20分钟。


  3.备课结束,由场外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出来后返回面试室听分。


  (九)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2.面试专家、监督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除场内专家、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


  3.在考生备课时,备课室内的所有人员不得走动和交头接耳或发出声响,以免影响考生备课。


  五、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六、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具有宗教背景、接受过宗教资助的人员不能聘用;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公示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教学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将尽快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304675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0857-2162858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