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来源:长春市人社局 2019-05-08 13:07:39
  2019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1号)


  为满足用人单位开展专业研究及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 号公告)》(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至2001年5月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crs.changchu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0日每天9时至15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001)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2019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5:00到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001领取准考证(电话:0431—85885621)。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人选按资格初审合格后的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考察工作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不可错填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


  3、本次招聘岗位不设面试比例。


  4、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电子邮箱的准确,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88373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0431—89874507、0431—89874575(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2019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号公告)》.xlsx


  附件2: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 2019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