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厦门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来源:翔安人民政府 2019-05-07 16:31:29
  厦门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辅助人员6名,派驻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公开招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7月30日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信息(2019年5月6日—5月14日止)。招考简章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村溪上里26号(马巷万科金色悦城对面),联系人:人事部小王,联系电话:7181793。报名者从翔安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公开招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领取时间及方式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材料,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后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1.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缺席或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五天。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就业的聘用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待遇。采用经费包干的形式,待遇为65000元(包含经济补偿金及管理费用、税费等)。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0”系指“30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05月 15日,如:“30”系指1989年05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三)表中专业要求按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专业分类执行。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考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监督电话:3530585。
 
  (二)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5日
 
  附件:1-3下载
 
  附件1-公开招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docx
 
  附件3-公开招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