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 2019-05-07 13:13:01
  龙岩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委会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人员2名(编外聘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员2名(1男1女)。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城镇建设、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建筑工程、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专业认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招考范围为龙岩市,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时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龙岩市辖区内,或者龙岩市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东边人秘股(上杭县北环路中段171号)。联系电话:0597-3132801。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办法
 
  (一)确定考试人员
 
  1.如果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10倍,该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以下办法直接进行面试。
 
  2.如果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10倍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先按以下要求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按以下办法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考试办法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应试须知等事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规定为准。
 
  (2)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笔试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题型为客观题。
 
  (3)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①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②确定的面试人选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本人书面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自然资源局确认后,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③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各职位根据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相关职位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对象有同分数者,有参加笔试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的顺序高者为先;如仍相同按年龄小者为先。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1.考察由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2.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二)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招聘岗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县自然资源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受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县自然资源局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含绩效、五险一金等)按县自然资源局已聘用编制外同类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下载: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