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洛阳市嵩县招聘高中教师27人公告

来源:嵩县人才网 2019-05-06 13:35:33
  嵩县2019年赴洛阳师范学院直招教师公告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19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录时间地点


  时间:5月5日下午2:30至6:00


  地点:洛阳师范学院公共教学楼四号楼(G4)102教室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科报考,且须于2019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四、招录专业及数量


  数学4人(其中嵩县二高2人,嵩县五高1人,双语高中1人);英语4人(其中嵩县一高1人,嵩县二高1人,嵩县五高1人,双语高中1人);政治1人(双语高中);历史1人(嵩县实验高中);地理5人(其中嵩县五高1人,嵩县实验高中1人,双语高中3人);物理6人(其中嵩县二高2人,嵩县实验高中1人,双语高中3人);化学5人(其中嵩县一高1人,嵩县二高1人,嵩县实验高中1人,双语高中2人),心理健康1人(嵩县实验高中)。


  五、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关注所在院校校方通知(或添加嵩县直招教师专用微信qlm197501,电话13592016501),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于2019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19年嵩县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上附1寸彩照)。


  2.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3.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4.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5.双向选择


  聘用学校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6.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7.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于暑假期间赴嵩县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安排,另行通知。


  8.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嵩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9.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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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9年嵩县直招报名登记表.doc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嵩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