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恩施巴东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招聘12人公告

来源:长江巴东网 2019-05-05 09:51:59
  2019年恩施巴东县财政局招聘乡镇财政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中共巴东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在全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以充实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人员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乡镇财政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东瀼口镇财政所:1个;


  溪丘湾乡财政所:1个;


  官渡口镇财政所:1个;


  茶店子镇财政所:1个;


  绿葱坡镇财政所:2个;


  大支坪镇财政所:1个;


  清太坪镇财政所:2个;


  水布垭镇财政所:1个;


  金果坪乡财政所:1个;


  信陵镇财政所:1个。


  共计:12个。


  三、 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坚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巴东县户籍,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会计类、财政学类和税务学类专业或者取得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5.符合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23)文件中明确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违反《会计法》、会计职业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等财经纪律并受到处罚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江巴东网、微信等媒体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①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张1寸登记照到县财政局人事股(县财政局办公楼609室)进行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②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由县财政局人事股将收集的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是否具备应聘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由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是否具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要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


  2.笔试:


  ①笔试对象:凡应聘人员均须进行笔试。


  ②笔试内容:会计业务处理等财会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③准考证领取: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到县财政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地点: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⑦成绩查询:由县财政局电话、短信告之应聘人员。


  3.面试:


  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岗位数与应聘人数未达1:3比例,则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


  ②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思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个性稳定性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③面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由县财政局人事股电话、短信通知。


  ④面试地点: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⑤成绩查询:由县财政局电话、短信告之应聘人员。


  (五)组织考察


  1.按照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财政局组织进行。


  ①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原则上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对待业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考核。


  ③考察组如实作好考察记录,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对象无原则性问题,确定为拟聘对象。


  (六)组织体检


  对拟聘对象由县财政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关于递补


  1.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应聘,则依据应聘人员自愿选择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充。


  (八)确定聘用


  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县财政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一)人员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岗位,分别安排到乡镇财政所工作。


  2.乡镇财政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县财政局组织专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合同;连续聘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三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自谋职业。


  (二)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应聘到绿葱坡镇财政所、金果坪乡财政所公益性岗位的聘用人员,待遇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高寒边远地区津贴。


  巴东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