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第一批补缺招聘勤务辅警80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才网 2019-04-30 13:21:28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19年第一批补缺招聘 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招聘的辅警,具体工作地点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所属的看守所、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含二街、昆阳、宝峰、双河、夕阳、上蒜、六街、晋城、新街、古滇历史文化名城派出所)等单位。
 
  本次共招聘80人(男75人、女5人)。
 
  二、用工方式
 
  勤务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官士兵,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限云南籍户口;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公安政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未婚的指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指父母、配偶、子女)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前,仔细阅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19年第一批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15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处。联系电话: 0871--67802331。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当日,现场组织对应招聘人员的身高、体重和身体协调性、人岗匹配度、职业倾向等进行调查测评,作为录用辅助参考。
 
  (三)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当日,对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现场进行证书(证件)查验,请携带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名表》中加注。
 
  (四)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
 
  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女性:
 
  8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回执),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等。
 
  2.笔试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加8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笔试加5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由昆明市晋宁区人社局、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发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一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484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二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三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370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试用期不购买“五险一金”。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两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4.每年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中秋节、春节及生日慰问等;
 
  5.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
 
  6.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7.工作表现优秀者工资逐年递增;
 
  8.有良好的晋升通道;
 
  9.每晋升一个类别,工资待遇按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足额增加;
 
  10.提供食堂就餐。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考诚信承诺书
 
  2.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