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04-28 09: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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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教师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院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保障,为创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持, 2019年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1人。


  同时,全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包括“国家特支计划“人才、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湖北省“楚天学者奖励计划”、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标兵等),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联系。为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人才招聘岗位

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

招聘岗位

岗位数

岗位职责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教授

1

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

中国近现代史重大问题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讲师及以上

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1

国外马克思主义

讲师及以上

1

专业课教师

哲学

中国哲学

讲师及以上

1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外国哲学

1

政治学

政治学原理

讲师及以上

1

社会学

社会学

讲师及以上

1

 

  二、人才招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人员),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需达到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次岗位条件。特殊人才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华师行字[2017]8号)所列各类人才计划要求执行。教授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岁;副教授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岁;应届博士原则上不超过 30 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2)讲师及以下岗位教师,中共党员,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且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须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建设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原则上应届博士不超过 30 岁。有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3)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要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学缘、专业、年龄和性别结构,尽量吸收校外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8】7号文件,学校设立“博雅学者”“桂子学者““桂子青年学者”人才项目计划,特别欢迎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


  三、人才招聘具体流程


  (1)各类岗位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具体填报参照系统页面“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指南”。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万美容,办公电话:027-67865339,邮箱:wanmr@mail.ccnu.edu.cn。


  (2)2019年人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5日。其中,高层次人才全年可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面试。通过面试等考核的应聘者报学校审批后录用。


  (3)人才招聘具体流程:①应聘者提交材料(人才招聘系统);②马克思主义学院初审材料并提交人事部复核;③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复试面试考核(5月下旬);④复试面试考核人员按照我院要求参加面试;⑤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示并报学校人事部审核;⑥人事部审核和学校审批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人:宋伯秀


  联系电话:027—67868277


  联系邮箱:1076407277@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