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 2019-04-23 1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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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做好营口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男性),择优录取。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3、2015年7月以后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管理、化工、生物等相关专业)。


  三、报名事项


  1、参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以及获奖情况、论文撰写情况、个人简历(附照片)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报到招聘方网站。


  电子邮箱:LNYK-HJJC@163.com


  2、同时也可携带上述资料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到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二楼211房间直接报名。


  3、招聘方根据参评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结果。招聘方将初选通知本人,并通知面试时间。同时根据面试情况,选出优胜者


  4、报名电话:0417-2206035   0417-2206036


  联系人:张丹阳  李晶


  四、待遇条件


  (1)与第三方签用工合同


  (2)工资2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偶有加班,和在职工作人员待遇一样),单位提供早、中餐。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合格者,正式签定用人合同。按合同制聘用管理。


  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