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龙江先锋网 2019-04-18 15: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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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法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推动全省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承担综治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法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历史清白,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配偶、子女未取得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未在境外学习(不含公派出境),未在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18日后出生);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本公告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含当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4月18日10时至4月25日16时。应聘人员需填报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E-mail:hljzfwxxzx@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学校+专业)。


  ①考生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翔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⑥初审公示是考生现场确认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⑦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于2019年4月26日9时起,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


  2019年5月5日9:00- 16: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


  参加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内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面签字);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


  4.党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提供现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公章)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复审合格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没有指定复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龙江先锋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考察,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政审考核。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请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乙童


  联系电话:87936707


  E-mail:hljzfwxxzx@163.com


  地 址:南岗区湘江路131号


  邮编:150090


  监督电话:87936778、87936997


  七、本方案由省委政法委干部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


  1.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