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陵水县聚四方之才第一批招聘130人公告

来源:陵水县人民政府 2019-04-15 1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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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第一批招聘方案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加快陵水“生态立县、创新兴县、智慧强县、依法治县”建设上来,助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实施意见》《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陵府〔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人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优惠的政策,招聘一批人才充实到我县各领域,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逐步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陵水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需引进、以用为本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52名人才方案另行制定)(不含陵水黎族自治县在编人员和政府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尚在国家、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4月13日)


  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人才公告。


  (二)报名(2019年4月13日8:00-4月23日17:00)


  1.报名方式。主要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登陆陵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gshui.hainan.gov.cn)陵水党建网(http://www.lsxdj.gov.cn)下载并填写《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关材料,发送到各用人单位邮箱(详见附件3)。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各用人单位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填写完整的《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学历查询结果;


  (3)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示证明材料;


  (4)近期正面免冠l寸彩色照片(3张)。


  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只提供扫描件,报名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用人单位集中审查报名人员资格,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陵水党建网发布。


  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分管县领导分别牵头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小组人数均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考核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考核结果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陵水党建网公布。


  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报考未达到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予以淘汰。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组织考察,若考察对象不胜任该职位,经报请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递补进行考察;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公示


  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研究拟定聘用人选名单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陵水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聘用


  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由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


  (一)薪酬待遇采取年薪制(年薪详见附件1),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本次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才有住宿需求且在陵水无房居住的,优先安排在县人才公寓或公租房居住。


  (三)本次招聘的人才,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属于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按《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陵府〔2019〕13号)执行,分别按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入住的人才公寓。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分期赠予产权。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七、聘用期限及考核


  本次聘用人员为非在职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每年将对其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属于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期为8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县政府申请继续聘用。


  八、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各用人单位共同配合实施,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本次人才招聘工作。


  九、经费保障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经费,拟聘人员薪酬待遇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与招聘人选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第一批招聘岗位目录表.xlsx


  2.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人才报名表.docx


  3.2019年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需求单位信息表.docx


  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琼人才办通〔2019〕1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