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603人公告

来源:中国-齐齐哈尔 2019-04-10 15: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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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名校优生”选聘工作,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引进服务我市十二大产业的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聘数量


  计划引进66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局属事业单位,537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市直局属单位: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附件2)。黑龙江籍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齐齐哈尔籍毕业生可放宽至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特色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附件3)。


  县(市)区事业单位: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预科生、三批次录取的本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的以及专科升本科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列入选聘范围,但可报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等特殊专业岗位;齐齐哈尔籍上述毕业生可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详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黑龙江籍毕业生包括:截至《选聘简章》发布时,本人户口在黑龙江省的毕业生。


  齐齐哈尔籍毕业生包括:截至《选聘简章》发布时,本人、配偶或父母双方有一方户口在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生源地为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特殊岗位外,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1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的,可放宽至1984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向类专业类别条件应符合设置要求。市直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不限专业,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县(市)区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不限专业,还要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4月9日17:00后,访问“齐齐哈尔市政府网”(http://www.qqhr.gov.cn)或“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系统”(http://www.qqhercw.gov.cn)下载《岗位一览表》进行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公布的联系方式与各级组织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9:00至4月19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访问“齐齐哈尔市政府网”(http://www.qqhr.gov.cn),点击“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系统”或访问http://www.qqhercw.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并提交,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4月10日9:00至4月21日17:00访问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2019年4月19日17: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报名。


  4.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须下载并打印《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盖章。应届未就业的在“学生表现及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处盖章;已就业的在单位意见处盖章;往届未就业的在社区意见处盖章。


  5.报名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由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表》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访问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市直单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具体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1.笔试。市直局属事业单位笔试由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笔试环节的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笔试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访问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可访问报名系统,下载面试准考证,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信息按时参加面试。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可访问报名系统,查看本人面试成绩。


  五、综合考察


  各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核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聘用


  (一)签订协议。根据报考人员应往届实际,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或《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双方及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各执一份。


  (二)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到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定,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相近原则,安排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经市直局属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按照《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管理办法》规定,为“名校优生”提供周转性或临时性住房。


  (二)考核管理。“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按照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优先重点培养和提拔使用;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三)培养使用。选聘为我市“名校优生”的毕业生,符合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优先评聘本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我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优秀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党政干部储备人选类培养方向的“名校优生”在试用期内,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组织部门根据个人表现及能力特长,二次分配到相关部门急需工作岗位,并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及时或破格提拔,也可根据相关要求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提拔使用。


  附件:


  1.2019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岗位一览表.xls


  2.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3.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


  4.2019年齐齐哈尔“名校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5.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xls


  6.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