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十堰竹溪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9-04-09 11:10:23
  竹溪县2019年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9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语文3人,数学5人,英语2人,体育1人,音乐1人。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19年7月15日前将原件送审,逾期视为放弃);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新机制教师岗位按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竹溪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按照湖北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报名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根据岗位数量和面试情况报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或调整到报考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其他岗位,并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湖北省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员。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门核准。


  4.面试。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0719—2726202;县教育局:0719—2731147),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竹溪县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