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学招聘硕士岗位教师公告

来源:黑龙江大学 2019-04-02 15:40:44
  黑龙江大学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黑龙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学科专业


  详见《黑龙江大学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不含联合办学、独立学院);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8日10:00。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r@hl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硕士岗位+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2)校园招聘会报名。黑龙江大学将参加重点大学校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2019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2019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科研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硕士岗位+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信息表》、《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2、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三个工作日。


  3、考核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七)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录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五、几点说明


  (一)享受待遇


  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接收,入职满8年,需获得博士学位或职称晋升为副教授,学校按照当年政策将其转为事业编制;8年内未获得博士学位或晋升为副教授,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及当年政策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桂老师、姜老师


  电子邮件:hr@hlju.edu.cn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信息表.docx


  附件3: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