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县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

来源:磴口县人民政府 2019-04-02 15:11:12

  2019年磴口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推动创业就业工程全面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磴口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和招聘对象


  (一)岗位数量


  2019年磴口县拟招聘公益性岗位40个。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我县或居住在我辖区内满6个月以上,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习惯。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2)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5)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7)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建档立卡贫困户(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7日


  (二)报名地点:各苏木镇(农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巴镇各社区


  (三)有关要求:


  1.报名者应于报名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所在镇(农场)、社区登记。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由所在镇(农场)、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公示和聘用待遇


  1.磴口县就业服务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720元/人/月,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一般不超过3年。


  五、咨询电话:0478-4217501


  磴口县就业服务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