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1人公告

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 2019-03-27 11:15:21

  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二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19011

护理

10

护理学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1.具有2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19012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方向、运动医学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所有应聘者均要求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本招聘方案页面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须完成以下步骤:点击页面“在线应聘”链接,填写报名简历并成功提交;未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请携带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我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报名者可在网络报名基础上,快递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外地人员报名的快递寄出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24时。外地报名者需在现场确认结束(2019年4月9日下午5:00)前向我院人力资源科确认个人报名情况。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参照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技能测试未达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体检、录用。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录聘后,福利待遇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E-mail:fjfsrlzyk@126.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61107(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0591-6209939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审科)。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