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招聘启事

来源:崇明人才网 2019-03-27 10:44:32
  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充实创建工作力量,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经镇党委研究,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4、具有本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报名信息表》请从“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双休日上午8:30-11:00)


  3、报名地点: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新海镇海展路80号)


  4、需携带证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参保人员社保缴费情况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在笔试的基础上,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程序


  1、体检。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实行递补。


  3、录用。通过政审合格者,拟为录取对象,办理招聘手续。


  三、管理和待遇


  1、对录取者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第一年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2、工资待遇按照《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职工薪酬体系操作办法》,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相当于社工待遇)。


  四、咨询方式


  新海镇党群办拥有本次招聘活动的解释权。招聘咨询电话:021-5965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