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市聘审判辅助人员招录7人公告

来源:晋江市人民法院 2019-03-26 13:04:53

  晋江市人民法院市聘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晋江市人民法院拟招录一批市聘审判辅助人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录审判辅助人员7名,主要职责为协助办理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年龄30周岁以下;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9、有一年以上的“两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0、符合招聘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两寸彩色证件照1张。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


  报名地点:晋江市人民法院816室(晋江市崇德路38号)


  咨询电话:0595-82033205、82033206(黄晓斌)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法院负责。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错误或不全,造成无法联系应聘人员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程序


  (1)招录比例


  当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少于1:3,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减拟招录人数。


  (2)速录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测试采取听打、看打形式,由参测者将所听到、看到内容输入并保存至电脑。①现场播放一段录音,现场播放时长约5分钟的法律类录音资料(语速为80字/分钟),正确率原则上要求应达到90%以上。②现场提供法律类文字材料,5分钟内输入内容应不少于400字,正确率原则上要求应达到90%以上。


  注:测试前将有3分钟熟悉适应测试软件时间;每项测试均有两次测试机会,取两次中的最好结果作为测试成绩。


  (3)面试


  晋江法院将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及政审


  (1)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政审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计生等证明(原则上为县级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晋江法院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3)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录用后本单位现阶段不提供住宿,应聘者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待宿舍有空缺,可申请入住。


  (5)本次招聘人员薪酬标准为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工资实发3500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晋江市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