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攀枝花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文职人员3人公告

来源:攀西人才网 2019-03-26 10:02:15

  东区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消防救援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弥补人员不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3人(男),其中2名为中队通讯员。


  (二)招聘岗位:消防文员,主要从事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及下属中队内勤、文秘、宣传报道、系统管理、消防宣传、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攀枝花本地户口(最好居住东区或者仁和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0-28周岁,有熟练电脑操作能力;


  2、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连续加班,服从组织安排,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前科;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章制度;


  5、优先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法律、新闻编导专业优先;


  (2)具备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及曾是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4月4日下午18时止,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3张,到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南段31号【五十四广场对面】四楼402)现场报名。按照招聘条件,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初审,并于4月10日前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4月11-4月12日9:00-12:00;15:00-18: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大队将组织笔试、面试考试,时间暂定。


  应聘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分为笔试、面试,均由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何一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掌握以及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随机应变能力。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本人出具3甲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由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应聘者个人档案和政治历史情况进行审查。


  (五)岗前培训及试用


  政审合格后,由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分配到相应岗位使用3个月。


  (六)正式聘用


  根据试用期表现经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


  三、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只领取基本工资,具体待遇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聘用人员上下班作息时间按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时间相同,必要时需加班。连续工作一年后,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享受年休假5天。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22719(工作日)。


  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