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22人公告

来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 2019-03-21 14:11:01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南郑区部分事业单位赴校园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汉发[2018]20号)精神,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新三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决定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22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汉中市南郑区部分事业单位(详情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7月30日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3年12月31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2019年7月30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z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汉中市南郑区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30日9:00-15:30。


  2.报名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东南足球场(思源活动中心东侧)


  3.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汉中市南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证件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个人简历;学生成绩登记表;高校出具本人属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及三方协议;


  ③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汉中市南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意向协议书》。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请有关应聘人员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于5―6月由汉中市南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7月底前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汉中市南郑区人社局于2019年8月底前向汉中市人社局报送相关资料,经市人社局终审后,向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取消聘用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6―5512234


  附件:


  汉中市南郑区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汉中市南郑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