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武功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招聘45人公告

来源:中国•武功 2019-03-20 15:43:05
  武功县公安局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警力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男性30人,女性15人)补充公安一线基层岗位。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公安局


  ①户籍室照相岗位,招聘人数16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2人)。


  ②出入境大厅照相岗位,招聘人数1人(限男性)。


  ③打字室文件整理岗位,招聘人数5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2人)。


  ④110接警员岗位,招聘人数3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1人)。


  2、交警大队


  ①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岗位,招聘人数2人(限女性)。


  ②岗台班交通指挥岗位,招聘人数4人(限女性)。


  ③打字室文件整理岗位,招聘人数4人(限女性)。


  ④道路交通指挥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按照岗位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有利于提升整体素质与群众满意度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倾斜一线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军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城镇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4.具有武功县户籍;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受过司法机关处理,征信有不良记录,直属亲属(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刑事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岗位招聘。


  7.贫困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公安机关岗位条件


  1.报考公安机关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端庄大方。


  (三)交警大队岗位条件


  1.报考交警大队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资料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


  ②报名地点: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科(县政府前二楼)


  ③凡符合条件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期限内由本人亲自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4张2寸灰底免冠彩照报名,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


  ④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量的,采取按需推荐;对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量的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具体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审查人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审查


  由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审查。体检项目为公安系统常规入职体检项目,包含裸检、毒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安系统常规政治审查。对体检、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成绩由高至低补录,直至录满为止。


  体检、审查合格人员拟为招聘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及有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委会将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最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等结果,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7.接收、分配。


  县公安局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批复,接收聘用人员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


  七、公安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公安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700元。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违反公安机关有关禁令、条令及《公安机关内务规范化建设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组织实施


  本次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咨询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029-32974090、029-32979150


  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功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