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哈密市公安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哈密市政府网 2019-03-19 15:56:48
  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哈密市公安局会同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3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较强的纪律观念;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户籍、毕业证等取得时间的,均截止于2019年3月15日。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在哈密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6日


  (二)面试、体能测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职位要求详见《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报名地址:哈密市公安局611办公室(伊州大道5号)。


  2.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HSK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1寸彩色照片三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如增加笔试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组织


  由哈密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三)总成绩计算


  方式1: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方式2: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项目任一项不达标的,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哈密市公安局辅警岗位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男性 女性
10米×4往返跑 ≤13″1 ≤14″1
1000米跑(男性)

800米跑(女性)

≤4′40″ ≤4′35″
纵跳摸高 ≥250厘米 ≥215厘米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哈密市公安局会同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哈密市公安局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七)公示


  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哈密市公安局门口及“平安哈密”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招聘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


  公示期满后,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哈密市公安局会同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902-2273034。监督电话:0902-2232335、0902-2273046。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附件1:哈密市公安局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doc】

 

  附件【附件2: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附件【附件4:2019年哈密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察表.doc】


  哈密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