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徐州沛县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

来源: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2019-03-19 08:43:54

  2019年沛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沛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辅助人员6名(男性3名、女性3名)、司法新闻宣传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30周岁以下(招聘时间计算基准日期为1989年3月1日后出生);


  3、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位不限,法律专业;司法新闻宣传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沛县人民法院政治处408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核:沛县人民法院在报名当天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本院政治处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用。面试成绩相同者,再加试一次。


  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本院政治处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通过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沛县人民法院官网-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劳动关系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沛县人民法院薪酬管理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本院政治处咨询电话:89652927。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招聘公告由沛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沛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