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丰县民政局辅助性岗位招聘16人公告

来源:南丰县政府 2019-03-15 13:50:48
  南丰县民政局辅助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南丰县委 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丰府字[2018]33号)和《中共南丰县委 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丰县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发[2018]14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委托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录用后与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丰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民政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南丰县民政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县民政局2名,琴城镇民政所3名,其他11个乡镇民政所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民政局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工作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


  (三)具有南丰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南丰县的外地户籍者。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五)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健康状况良好,无既往病史。


  (六)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中共正式党员。


  2.文字基础扎实,出版、发表过有关文章或曾获有关奖项者。


  3.中文类、新闻类、管理类、法律类、通信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者。


  4.获得社工证者,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5. 具有南丰县户籍者。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827045338@qq.com,或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地点: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电 话: 0794-3205155 联系人:17379436100(夏超华)


  四、录用程序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9:00-11:30)


  地点:南丰县民政局院内救助站6楼。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按其笔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将会统一发放、回收。


  4.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分数相同一并入围面试,如笔试人数不足录用人数2倍,则全部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末位数相同者一并入围。入围人员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督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政审、公示无异议后,与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资待遇


  录用后享受薪资,年薪24000元(含岗位工资、社保、医保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工作单位同等食宿条件。


  南丰县民政局


  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