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21人公告

来源:金华教育网 2019-03-14 10:06:03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生产一线为企业技术骨干的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1个岗位共21人。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相关待遇及说明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学校《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金职院办〔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等条件的全职引进人员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文件享受住房(或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教授津贴、博士津贴等相关待遇。


  3.按金华市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引进人才可申报地方政府给予的相应层次生活津贴、安家费。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提交应聘材料


  有意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至邮箱:8777277@qq.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二)组织人员考核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入围比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人事处、相关学院(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考核方式采取试讲、面谈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三)体检、考察


  对考核合格人员,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学校将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计划有效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82265016


  附件下载>>>


  《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doc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