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市中医院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76人公告

来源:淮安市中医院 2019-03-13 10:21:39

  2019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中医院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 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要求按《2019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7、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聘用后二个考试周期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3月2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范围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5日—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中医院杏林楼五楼第一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62751。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下载并填写《2019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2019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1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6)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7)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由淮安市中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9:30-11: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29-38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岗位代码39-42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的笔试、操作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布。


  2、操作考试:


  (1)岗位代码为39—42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操作考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操作考试),若进入拟参加操作考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操作考试人选。


  (2)操作考试时间: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0-17:30


  (3)操作考试地点:淮安市中医院聚贤楼二楼聚贤会堂(淮安市和平路3号)。


  (4)操作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服(按病房着装标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操作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成绩公布:操作考试成绩将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其中须操作考试岗位(岗位代码为39-42)的面试人选确定:在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操作考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5倍的,合计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岗位代码为01-28),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30;


  (3)面试地点: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四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


  (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1-28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代码29—3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岗位代码39-4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监察室:0517-80997101


  咨询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 0517-83762751


  本公告由淮安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淮安市中医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