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荥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来源: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09 10:58:27
  2019郑州荥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郑州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用于补充荥阳市纪委监委看护队伍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看护人员5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15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人员由荥阳市公安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专职负责对纪委监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坚定可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软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郑州市居民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退伍士官(士兵),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军警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属于退役特战队员、武警战士、海军陆战队队员免试录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受到治安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个人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过因违纪违规被相关单位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看护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至3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生证、退伍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  加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为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合
 
  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荥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