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 2019-03-08 14:11:49

  2019年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2019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窗口岗位 

3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窗口工作岗位 

2.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公开发布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8:00至2019年3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或通过中心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名称为:“应聘者姓名”,并以“应聘者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9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


  2.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大楼2楼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091231刘老师


  电子邮箱:jytxzfwzx@fjedu.gov.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机关纪委、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30(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