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19-03-08 10:10:53
  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


  (二)出生时间在1984年3月7日至2001年3月7日之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社工经历者、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


  (五)符合社区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笔试、面试。经审核通过通知参加笔试、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面试分值满分各为100分。


  (三)考核、体检。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兴东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报兴宁区相关部门审定,由街道办事处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3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109号(澳华快环时代城旁)兴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三)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兴东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兴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报名。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简章及报名表、面试、体检、报到等信息可到兴东街道办事处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三)工资待遇以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相关规定为标准。


  六、咨询电话


  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