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站招聘13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03-04 15:56:37

  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站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站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由人防工程定额管理站、人防工程档案编制办公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办公室组成。现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个岗位13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站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本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保密知识;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3月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以及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及费用:3月11日9:00至3月16日16:00,笔试费用45元。(司机岗不参加笔试,无须缴纳笔试费用,考生需下载附件:《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站司机岗报名表》,并填写之后发送到邮箱zhaopin@tjcaizhi.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司机岗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每名考生只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一) 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月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部门证明、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才智公司(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一周内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成绩确定后,由北方人才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


  考生通过体检后,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平区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28013603


  招聘咨询电话:24236826


  招聘监督电话:278325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