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大学财务处招聘4人公告

来源:南开大学人事处 2019-03-01 14:49:59

  南开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开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对象、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等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会计审核辅助人员4名。


  二、竞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财务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海内外著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财经类专业,已取得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师职称的优先;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三、待遇


  1.根据国家、天津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服从工作安排,能根据工作需要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和八里台校区工作;


  3.工作日实行考勤打卡,八里台校区工作时间为8:00-18:00(12:00-14:00为午休时间),津南校区工作时间为9:00-17:0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四、竞聘所需材料


  1.应聘简历电子版;


  2.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将应聘简历(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cwc@nankai.edu.cn,将邮件命名为“财务处竞聘_姓名_毕业院校”。应聘简历需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接收其他形式的应聘简历。


  (二)初选


  根据竞聘条件,财务处对竞聘者进行筛选,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复试,如2019年3月12日17:00前未接到短信通知,则未通过筛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试


  面试包括自述和答辩。自述为竞聘者做竞聘报告,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等。答辩为竞聘者回答考评小组的提问。


  (四)体检及审批


  复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录用。


  (五)派遣


  竞聘成功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学校财务处工作。


  附件:应聘简历模板.docx


  财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