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44人公告

来源: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9-03-01 09:45:00
  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韶府办明电〔2017〕296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医技人才储备工作,我区决定,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44名(职位表见附件1)。人员实行区招区管镇用,由卫健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二、引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才程序及方法
 
  引才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2月28日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03办公室(武江区建设路18号,市职防院对面),联系电话:0751-8739373。
 
  3.提供报名材料:
 
  (1)《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关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符合引才对象第四条,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3月止。
 
  (6)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未提供的不在《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武江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中计分。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3月止。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
 
  引进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武江区)》(见附件2),采取人才基本情况评价、面试及试工的形式进行。区人社局全面指导,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 人才基本情况评价
 
  根据《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武江区)》(见附件2),从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对人才基本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70分。
 
  人才评价分数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发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仍然相同的,按职称高低确定名次;如职称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或试工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发布。
 
  4.试工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岗位设置试工考核。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选,主要考察应试者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能力,试工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遇试工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试工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试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试工情况及进入体检名单于试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试工岗位根据试工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其他专业岗位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江区卫健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岗位分配与聘用
 
  1.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岗位分配
 
  (1)同一职位,根据单位岗位需要,按分数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就职单位,按顺序依次选择。不作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需提交自行放弃聘用的书面说明。
 
  (2)填写职位分配表及职位确认单。
 
  3.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已分配岗位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需在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
 
  六、人员管理
 
  引才对象需签订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的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不能办理列编手续。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违约记录放入个人档案,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39373。
 
  附件:1-3下载
 
  1.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岗位
 
  2.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武江区)
 
  3.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报名表
 
  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