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宁德古田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73人公告

来源:古田县人民政府 2019-03-01 09:38:07
  古田县关于2019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我县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于2019年秋季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选调73名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一、选调条件


  (一)人事关系在农村的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


  (三)近五年(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2018-2019学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校表现良好,经所在学校同意。


  (四)服务年限及人事关系在农村学校满5年(2014年8月31日前,第一年跟岗视同在农村服务年限)。


  (五)学历要求:


  1.选调小学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2.选调幼儿园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3.选调初、高中教师需本科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五)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2.参加2019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1.网络报名的方式


  今年参加选调教师的笔试报名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网上报名,报名者首先要确认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聘考试”,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2019网上招聘报考平台”中点击“注册”栏目后进入“2019年福建省教师委托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入口”模块报名。请务必准确选择报名模块(委托考试),避免误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参加选调人员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进行网络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3.网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


  参加选调教师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网上初审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后续资格审核不通过等问题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教育局人事股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安排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联系人:郑老师,0593-3800298;陈老师,0593-3804080。


  由于选调学校、科目较多,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岗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以示区别,未注明职位代码的不予初审,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请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时间安排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选调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选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相应专业科目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31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和网络评卷。


  3.笔试成绩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我局后予以公开发布。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五、选调办法


  1.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符合选调条件。


  2.拟选调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按在农村实际任教年限(含第一年跟岗)长短,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出现并列,按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出现并列,按年龄大者优先(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3.各学科报名人数应高于选调计划数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学科选调考试。


  4.选调考试录取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8月份办理。


  六、注意事项


  1.选调教师录取后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出现表现不好、不能胜任选调岗位教学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形的,退回原校任教。


  2.已聘为中高级教师职务的,选调后不带原校岗位职数,到任职学校后予以缓聘;职称评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因所学专业、任教学科、评聘专业、所在编制等与所选报专业岗位不符等原因产生的后续职称评聘、编制等方面问题由选调者个人承担。


  3.选调教师录取后三年内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由教育局统一安排),经年度考核合格,再回选调学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罚,处罚期未满者;


  (2)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


  (3)2014年9月1日以来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者;


  (4)2014年以来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选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报考。


  6.选调人员名单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19年古田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计划表


  古田县教育局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