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青秀区建政街道招聘公告

来源:青秀区人民政府 2019-02-28 14:06:20
  青秀区建政街道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我街道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6名行政辅助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行政辅助岗6人(其中电工1名),根据工作需要分派各部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其中电工岗位要求持有电工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符合应聘岗位从业要求(熟悉电脑操作者、具有C1以上驾照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三年的;


  5.存在不适宜街道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到3月5日17:30)。


  2.报名及材料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号建政街道办事处四楼劳保所405办公室。


  3.笔试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可现场填写)、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通过面试后须提供的材料:原聘单位工作证明1份、无违法问题证明(派出所开具)、无违纪问题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政治面貌为党员的需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开具)、个人体检报告一份。


  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总成绩并列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依照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七)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则从本次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薪酬28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每累计两年考核合格晋升一级,一级增资100元月。最高可晋升10级。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


  3.有意应聘者自行下载信息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简章由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772281、0771-5772302。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