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永泰县人民政府 2019-02-21 09:48:40
  永泰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樟政办〔2018〕27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到永泰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担任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文职辅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五险已连续缴纳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以下;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应聘。


  以上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


  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及体育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岗位发布:根据人员招聘及流动情况,于每月第一周公布当月岗位需求情况,满员则暂停招聘。


  (2)报名时间:每月第三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安局政工室(城峰镇银场98号)。


  (4)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


  (5)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本招聘采取体能、面试双项考核的办法。经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政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情况,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和局纪检或督察室开展招聘,经测试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及公示


  体检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六、录用和工资待遇


  经资格审核(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待遇每月在2700元至3500元之间不等(含绩效工资,及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24830215


  联系人:陈警官 卢警官


  附件1:招聘计划表201903.xls


  附件2:体能标准.xls


  附件3:报名表.doc


  永泰县公安局


  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