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9人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9-02-19 11:15:23
  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龙街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创新党建工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9名
 
  二、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人选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9年2月18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辖内各社区(经济联社)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3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三楼308室,联系人:涂小姐,联系电话:81403482)。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才可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荔湾网(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5、备注: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八)确定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荔湾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81403482)负责解释;海龙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1415810)负责监督。
 
  附件:海龙街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