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2019-02-19 10:01:47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杏坛镇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9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工业区科技五路1号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29818522。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应聘者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操作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高于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实践技能操作。
 
  (二)面试+实践技能操作。面试+实践技能操作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际工作操作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杏坛镇人民政府网:http://xingtan.shunde.gov.cn/
 
  咨询电话:29818522、27775588
 
  监督电话:27388050
 
  八、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本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