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南澳县人民政府 2019-02-15 14:45:18
  南澳县后宅镇2019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13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贯彻意见》(汕府〔2017〕139号)、《南澳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南委办〔2016〕11号)和《南澳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8〕58号)等文件精神,我镇决定设置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后宅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共10个,招聘人数10名,其中用于安置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岗位4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岗位6个。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和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能力和技能;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点击查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至3月6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后宅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报名处领取并填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属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需提交《帮扶记录本》。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由我镇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和聘用
 
  我镇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对申请人通过面谈、走访、计算机实操等方式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考察合格的,由拟聘用人员向我镇提交体检报告。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我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我镇对所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后安排上岗。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及岗位待遇
 
  (一)人员管理
 
  由我镇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人员日常管理由我镇负责具体实施。
 
  (二)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当前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标准每人每年3.8万元(包括个人及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1、关于办理《就业创业证》:处于无业状态的应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开具的无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份等资料到南澳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社大楼2楼)。
 
  2、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认定人员需到后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认定手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澳县后宅镇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南澳县后宅镇组织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0754-86818001
 
  南澳县后宅镇人民政府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