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塘公安招聘莲城快警站辅警公告

来源:湘潭市公安局 2019-02-15 13:50:56
  岳塘公安招聘莲城快警站辅警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快警”建设,经岳塘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城快警站辅警90名,现将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职责


  莲城快警站辅警: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和警戒,并注意疏导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接受指挥中心派警、出警指令,协助受理群众直接报警;协助巡区内的巡逻防控。协助受理群众咨询、求助,对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公民进行救助。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90人。


  (三)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700元/月(按绩效考核发放) +工龄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市财政及岳塘区财政予以保障。


  2、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福利待遇:提供免费工作误餐,按照标准配备制式服装,每两年单位安排一次体检。


  (四)劳务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招聘条件


  (一)莲城快警站辅警


  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汽车或者摩托车驾驶执照的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曾经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或曾经聘任岳塘分局辅警但因违纪或表现不良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警容风貌的。


  9、其他情况的。


  (三)除特殊岗位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有社区(村)工作经历的人员(社区、村工作经历人员、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可在总成绩上加3分)。


  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1.湘潭市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九州怡景财富广场17楼)


  2.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19号锦绣新城三楼)


  3.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盾集团武装押运公司院内)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考试人选。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打字、文档编缉、WINDOWS操作等,满分100分。


  政审程序


  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成绩占30%+社区(村)工作经历人员、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加3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2确定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工作由岳塘公安分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体检程序


  政审合格后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机构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公示结果


  在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和岳塘公安分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办理相关手续


  经以上环节确定录用的,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由岳塘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所有人员需服从岳塘公安分局的内部岗位调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试用期考试及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再可续签。


  咨询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冷警官:0731-58620308


  湘潭市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王经理:15973232557


  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经理:13973270057


  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宋经理:1877328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