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人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02-15 09:27:12
  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19年2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用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报名时间截至2月20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承诺书(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tsjbg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1378。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2月1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我局将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5: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报考对象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考核全程对报考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到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薪酬待遇依据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具体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5下载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附件5: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