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来源: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政务网 2019-02-15 08:45:25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属参照公务员单位,宜春市委、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月2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游客中心(530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519818(办)


  联系人:李超 18779519899(手机)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②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限时8分钟,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3.面试时间:2月28日(周四)上午9:30—12:0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综合评定结果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月天下情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管理岗工资发放,3300元左右/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称职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及绩效奖金等。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不良记录、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涉毒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