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淄博淄川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2019-02-14 09:11:49

  2019年淄川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镇(办)、开发区工会工作,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或淄川区常住人口,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至2001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取。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13名,各镇(办)及开发区各一名。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2月21日17:00。


  审核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9:00—2月22日11: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2019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2月28日—3月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资格或获奖证书、户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地点、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取)或加试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先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区总工会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其他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情形。


  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将组织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按照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6022351(区总工会) 5280701(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