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聊城冠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129人简章

来源:冠县人民医院 2019-02-14 09:07:45

  2019年冠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护理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冠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冠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拟面冋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冠县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考生持相关证件到冠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由医院工作人员审核后,填写《报名信息表》。


  (三)报名携带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照一张、“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工作证明一份、银行工资流水一份。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已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按规定相应核诚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应聘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面试由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护理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成绩各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技能成绩确定,技能成绩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医院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县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岀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技能成绩再相同的再按面试成绩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骋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5286596


  冠县人民医院


  2019年2月12日